墨柒在草场里,发现了一群准备休息的绵羊。绵羊这种动物,还算常见,各种地方都有分布。头部短小,身体圆润,毛发旺盛,雄性绵羊会有盘状的角,是一种经济价值很高的动物,肉可以吃,羊毛和羊绒还能做各种毛制品。
看着这白花花肥嘟嘟的羊群,余生又开始意动了,绵羊性格温顺,还有令人唏嘘不已的习性——当捕猎者出现时,羊群会四散而逃,而一旦捕猎者捕获了猎物,羊群就会安心下来,放慢脚步悠哉悠哉地吃草。
这种行为挺没有人性,哦不羊性的,但是羊的天性如此,这也是它们的天敌们常利用的地方。
看到余生眼睛发光地盯着羊群,目光尤其流连在小羊羔们身上,墨柒领悟道:“又想养?我去抓几只。”
眼见墨柒就要从他俩潜伏观察羊群的地方一跃而出,余生赶紧揪住他:“今天就算了,等我们找到赤殊要回部落的时候再抓吧,不然还得喂羊羔还得听它们闹,多麻烦。先抓今晚要吃的吧。”
于是墨柒去抓了一头强壮的母羊回来,自打来了原始兽星,经常需要捕猎,墨柒已经摸索出了经验。同一类动物,雌性的会比雄性的要好吃一点,雄性动物的肉会稍微偏腥一些。余生说过公野猪骟掉了腥味会比较轻,不知道是不是也适用于别的动物。
余生就在一旁,看了墨柒抓羊的全过程。果然跟他过去在《动物世界》里看的一样,大号黑猫跃出去时,羊群四散奔逃,而当墨柒的利爪牢牢按住那只母羊后,它们觉得捕猎者有了猎物,不会再去伤害它们,就再次慢悠悠地聚集到一起,准备开始休息。
“这习性真好啊,到时候羊羔应该很好抓,不会像上次抓猪那样,
第113页(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