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郡公府的花园里百花盛开,嫣红姹紫,甚是壮观。房祝氏便邀了庾琳琅在花园里赏花。
“从前我不爱花,总觉得饭都吃不饱了还搞这些作甚?可如今呀,饭是吃上了,花也有了,陪我看花的人却总不在身边。”房祝氏感叹道。
“郡公与夫人正当壮年,待诸事落定,来年春夏何愁无人伴佳人赏花?”庾琳琅打趣道。房祝氏实在是一个很好相处的人,为人没有半点架子。久而久之,庾琳琅偶尔会揶揄他们夫妻感情深厚了。
“只怕到时候我已经人老珠黄矣。”房祝氏笑说道。丈夫野心勃勃,存问鼎天下之志。未来的事,谁知道呢?
这话却是庾琳琅不能接的了,幸好房祝氏也未为难于她。
这时一个婢女小跑着过来,给两个夫人请安。婢女请示过后便贴近房祝氏的耳边,与她说了句话。
房祝氏不由得露出欢喜。
“快,请大郎过来!”房祝氏的眉宇间染上喜色,眼睛和嘴上都是笑意。“皎皎,你还未见过大郎吧?”
庾琳琅明白过来,这是房氏大郎归家了。她摇摇头。个把月来,房祝氏最常挂在嘴边的便是她引以为傲的大儿子,这么说来可能有些奇怪,但如今庾琳琅熟悉房氏大郎可能更甚于她熟悉宋无极。她知道房氏大郎喜咸恶甜,喜食鱼虾,不喜鸡鸭等飞禽。她甚至知道他能左右手写字,从不用熏香,唯一养过的宠物是一只猎犬,养了十二年,前年没了。
房祝氏和天下的母亲一样,喜欢与人分享儿子的优秀。庾琳琅得知,房氏大郎少时聪慧,叁岁便知道缠着吴郡公当时效命的那位将军帐下的军师,央着对方学习认字。他似乎天生对玩耍不感兴趣
《逐鹿》(1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