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弟子都护不住,忽悠了一通,把人送到狼窝里去,这简直和笑话一样没有逻辑。
周怀瑾想到了天禽门,同样是一个赫赫有名的武林门派,人家就是把护短发扬到了极致——同时这又是一个及其讲义气的门派,江湖就是该由义气和血气一同组成的,这才叫真正的痛快。
你要靠一个女人来拯救天下,把那些底下的出力卖命的人当做了什么?人命如芥子吗?这是不公平的。
他接二连三的换了好几辆马车,又靠着步行走过了两个村子,一路的奔波,他身上的新换的青色衣服都要变成黄色的了。
应该够远的了。
第二十四章
周怀瑾实在是累了,他叫了一间上房,拿出一枚金子叫店小二给他烧好热水送上来,还要一套舒服的成衣、一桌好菜。
客栈里每天来往的人形形色色,店小二无论看见什么样的都波澜不惊了,何况周怀瑾只是蒙了脸,身上有些灰,掉胳膊的、快断气的他也都见过呢!
不过这个客人出手倒是真大方,自己能得不少的小费。
他看见了周怀瑾背着的那根长布条裹着的棍子了,店小二以自己的眼力发誓,那绝对是一把剑,这样的江湖人他可惹不起。
水是热气腾腾的泡澡水、衣服是城里最好的绣娘的绣品、菜也是要二十两银子的上好宴席,周怀瑾不能再满意了,在逃生的路上你还能享受到这样生活,说明你现在安全又无忧。
周怀瑾怀疑庞斑到底有没有派人抓自己,或许他是江湖上比较有名的正派人士,这样的事情传出去有损他的脸面,他必不可能大张旗鼓的抓我来。
也不知道这个世界有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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