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我要锻炼。”叶城突然站起身来。
雷克斯赖在他身边,时不时咬着他的耳朵,叶城早就发现他很爱咬人。
怎么一个两个,全都有咬人这个坏毛病。
弗德诺毕竟是血族,兴奋状态咬人是本能,而雷克斯的本体是一只狼,咬人变成了打上标记的一种方法。
叶城想了想问他,“你究竟是怎么想的?”
他指的是西装男,所说让他回家族一事。
雷克斯如实回答,“我不知道。”
身为狼人族的王子,是回到家族处理事务,还是和他妹妹露易丝一样,抛弃一切枷锁过上想要的生活。
这是一个难题。
某种意义上来说,露易丝是个很特别的人,她说放弃贵族身份就放弃,只是为了追求想要的生活而已。
她活的很通透洒脱,就算狼人乱成一锅粥,她依然还能做到置身事外。
不过,叶城对少年的回答倒是并不意外,虽然他有着一身漂亮的腱子肉,可到底还是刚成年的少年。他拍了拍雷克斯的手背笑着说:“遵从你内心的想法吧!”
雷克斯有些焦躁,反手抓住了青年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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