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屠龙金桃始产于南海岛屿,黄金色,浑身是刺,因开壳后奇臭难当,传说把龙都从天上熏掉下来过,因此有了这么个羞耻的名字。
当时,别人不过把这屠龙金桃当奇物送给军令侯共赏,无人想过要打开它。可这孩子使出浑身蛮力,硬在地将之砸碎,掏出果肉,津津有味地吃起来……
军令侯见状,心想此生大势去矣,痛心疾首地为他起了个别致的名字,望他能挥翰墨以奋藻,陈三皇之轨模。因此,后来任何人听了这孩子的名字,要么笑得前俯后仰,要么口吐白沫——没错,他就叫翰墨。
正如此刻,听到那两个“不敢”,夫子差点气得口吐白沫,放出了他的最终绝招:“翰墨,今天罚你抄《仳鹤集》十遍。”
翰墨笑到一半,笑不动了:“为何啊。”
“让你抄你便抄!不为甚么何!”
“夫子自己也说过,持之打鼓,言之有理。这不打鼓也不讲理的便让我罚抄,我坚决不从!”
夫子哭笑不得:“是‘持之有故,言之有理’!你打个甚么鼓?连这句都能说错,抄二十遍!”
翰墨振振有词道:“不,我听到的就是持之打鼓,这绝非我错。”
两个人正争执得不可开交,按理说,我们应很是习惯。但不经意间,我听见后方传来一阵惊叹。再转过头去,我们桌旁不知何时已围满了人,他们全都在观傅臣之写字。
只见傅臣之已写了满满一页楷书,字迹工整如云,看得我一时出神,竟想到了父王的字。转念一想,这不大对。父王虽是溯昭君王,却也是当代书圣,我怎能拿这嫩包子与他相提并论。
那位发出惊叹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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