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手合同。
这份选手合同可比前面的节目的流程规则厚多了,里面除了明确规定了参加节目期间对选手的约束之外,还有一份选手和原公司解除经济关系的合约,以及和节目制作方的子公司签订一年的艺人合约,当然,如果最后没有成团或者以特长生的名额留下来,这个合约自然就自动作废了。
而最后成团的选手还要和原公司、制作方的子公司签订新的三方合约,以特长生留下的选手,将会在一年内参加制作方安排的不少于几次的相应通告,通告费分成也有详细的明细。
夏小乐的数学不错,所以合约中里面举得例子看的还是比较清楚的,她到没有在意后面那些出道和特长生的通告费,她在意的是录制期间拍摄广告物料后,赞助商爸爸给的钱,竟然有一万到五万不等!
上面写的是,录制期间的中插商务广告的通告费,原公司、选手、第三方的分成是4:2:4。
夏小乐默默的计算了一下,突然发现自己的格局确实小了。
举个简单的例子,她是没有原公司的,如果把原公司那份收益分给自己,那她和第三方的分成就是6:4,就算是最低档次的一万块钱,她也能分到六千!
这和她以为的一次二百块,最多不超过五千块的账也差太多了!
明悦的工作是选手统筹,平时的工作就是和这些选手们打交道的,所以几乎是瞬间,她就发现夏小乐的表情变了,至于林导那边脸色变化的过程,明悦自然也注意到了,而且她跟了林导这么久,怎么会不清楚林导家里的情况。
于是下一秒,明悦就像是闲唠家常一样和夏小乐谈了谈她的高考估分多少,以及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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