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似的动作。假如她是男人,那她这个动作就是很明显了,一眼看上去就知道是在做爱。
也许是象徵式的?也许她们是有使用一件代用品。
我希望她们只是在象徵式,而并没有使用一件代用品。
但有什麽关系呢?总之她们是在做着一件令人呕心的事情,也许不如男人对男人那麽呕心,但是也是够令人不快的了。
不过我次日与珊珊仍有约会,假如我决定放弃她,我是大可以不赴这个约会的。
我还是去了。
买东西、吃饭,之後在酒廊饮一些酒听歌。
她仍是谈笑风生,有时也会相当亲昵地挨在我的身上,或者摸一摸我的手。
我真不明白,即使她对我感兴趣,将来也许只能够与一个女人分享她而已,那有甚麽好?为什麽我还要与她来往呢?
不过,也许与女人分享,也还是胜过与另一个男人分享吧!而且我也有一种征服的心理:就是把她争夺过来,使她明白男人可以给她更大的享受。
是否能够如此,我并没有把握,但是我实在很想嬴。
这样再过了一个星期,我看见她又与那个女人欢会过了两次。
我认为也应该轮到我了。
那天晚上我们晚饭之後去的士高,我拥着她,吻她,这种地方也并不一定要跳劲舞的,在黑暗中你站着亦无不可。
我拥着她,轻吻她的额,然後又轻吻她的耳朵,她震了一震,轻轻推开我。
但音乐声这样吵,她要讲话,还是要把嘴巴凑回我的耳边。
「你究竟想怎样呢?」她说。
我说:「我想得到你!」
我不是一个偷窥的色狼(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