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分尸了,这让少年稍感宽慰。
讨厌归讨厌,这该死的行当他差不多也干了两三年。十四岁的他早就被当作成人。他觉得自己辈子可能都注定在港口割鲸油了,而他的孩子恐怕也是如此,连读最简单的童话书都觉得艰难。在这个世界上,“绝望”是不需要别人来教的。
一想到这里,少年再次望向西边的群山。如果自己是穿着白色的长袍,从山上眺望光辉的界海,那该多好。
动物的低吼让少年再次回到油腻腻的现实。油脂的味道吸引来了四五只野狗,正伏身冲着少年低吠。
“啊……啊,走开!去去去!”怕狗的少年颤颤地喊着,可毫无效用,这些畜生立刻就察觉到了少年的软弱可欺,又逼近了一步。
太阳照不到这条巷子,清晨也鲜有行人经过,仓库里的人手现在都到码头忙活了。狗发狂似地吠着,少年慌了,他既没法腾开手也没法跑。
眼看凶恶的畜生就要扑了上来,少年几乎是哭着乞求:“主啊!”
如盛怒一般,马蹄声突如其来,吓得野狗夹着尾巴四散而逃。红发的少年一回头,只见两匹飞奔的马恰好经过小巷。枣红色的那匹冲在前边,一跃如飞。后面那匹黑色的非常漂亮,额上有块白色的菱形,四蹄也干净得像雪。
两位骑士都披着粗布披风,低低地戴着风帽,叫人看不清他们的脸。
红发的少年赶紧侧身退到墙角,给他们让道。看着远远驶来的烈马,少年打心底觉得羡慕:“做骑士多好啊,赶走坏人,还能去不同的地方。”
当然也只是这样想想。他力气太小,身体也过于瘦弱,更不如自己所想象的那么勇敢。红发的少年
第22页(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