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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坟地刨媳妇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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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东西是越起越快,越起幅度越大,直到双脚完全贴地它就彻底能走了。
    它是跟随着人的生气走的,你跑的越快它跟的越快。
    一但被它抓住,它就会把手死死的扣进人的骨肉中,无论怎么掰也不会放手。
    “小全子,你见过这阵仗么?”常叔看一眼面前跟条活鱼一样乱蹦的死尸,膈应的点了根烟去跟成全唠嗑。
    “……叔,您这个时候唠嗑,合适吗?”成全都快哭了。
    他的亲叔叔喂,这男玛丽都快站起来了喂。
    “急啥,那不有你二哥么。”常叔心大的继续墨迹。
    “小全子我跟你说,我第一次见这玩意儿还是在我小时候呢。”
    常叔今年六十多岁了,他第一次见到走尸还是在他们镇外的白骨寺。
    白骨寺原来是个糖厂,后来糖厂出了人命被查封倒闭了,镇上就派人盖了座寺庙。
    寺庙里没和尚,那时候的农村人念过书的少,大字都不认识几个更别提念经了。
    不像现在的和尚,都是大学生,甚至还有研究生。
    镇上的领导就应付似的盖了个寺庙,充了一只好大的文化大尾巴狼。
    搞得上面真以为他们镇人人都有文化似得,还给他们镇搬了个文化名镇的虚名。
    镇长也趁机升迁了。
    那时候常叔小,不懂这其中的弯弯绕绕。后来人老了,见多了,才知道那都是镇长一手策划的。
    糖厂死的人姓金,封场盖庙那叫押宝。
    镇长压住了这块“金”子,所以他高升了。
    不过报应,没过几年镇长他儿子就出车祸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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