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甲。
此时再定睛一看,山坡上哪里有什么骷髅骑兵!
眼前,分明是一只橙黄色的黄鼠狼,胯下骑着一只硕大的土黄色野兔。
这黄鼠狼长了对闪闪亮的豆子眼,头上还顶着一小片瓜皮,两只半圆形的耳朵从瓜皮中穿出来,手中拿着树棍儿,两只眼睛闪着诡异的红色幽光,长尾巴十分蓬松,神态若有人形。
对方还未反应过来迷不住他们了,揪着兔子的耳朵气势汹汹地半立起来挥舞树棍,一张嘴宛如土拔鼠呐喊:“啊——!!!”
兰菏:“…………”
……失去了特效的黄鼠狼简直太沙雕了。
兰菏不退反冲了上去,黄鼠狼还愣了一下,“啊?——啊!!”
这要是别的也就罢了,偏是只黄鼠狼。兰菏现在顶着胡大姑娘的本事,油然而生一种自己在以妙感山为直径百里范围内的四大门中可以横着走的感觉。
他上前一爪子就掀翻了这黄鼠狼,揪着后颈它从野兔背上拎了下来,这黄鼠狼体长足足有五十多厘米,油光水滑。
兰菏将其摁在地上,直接把它脑袋捶进了土里,那呐喊声也就埋了进去。
野兔是黄鼠狼食谱上的,本就是被黄鼠狼胁迫为坐骑,此时突然逃出狼口,呆愣一会儿,立刻蹦跳着跑远了。
那黄鼠狼从土里发出闷闷的声音:“饶命啊!这位老爷,饶命!”
兰菏嘿嘿笑了两声,他这儿反应过来,为什么之前被迷眼,明明以前蛊虫都没法蛊惑他。想来身上虽然有胡大姑娘的指甲,但黄仙也是擅长幻术的。光是佩戴指甲而非烧化,应付蛊惑还行,对黄仙就不行了。
幸好
兼职无常后我红了_分节阅读_11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