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介教书秀才,肩不能抗手不能提,连把杀猪刀都捏不住,能干嘛?可他毕竟是读书人,肚子里有几滴墨水,计策也懂一些,深知上山避祸不是长久之计,于是跛脚自动请缨,做了寨子里的军师,外兼半个探子,隔三差五就入城打听消息。跛脚身有残疾,进进出出不会引人怀疑,初始回村的时候便说抓壮丁的时候看见王老虎杀人,吓得屁滚尿流就跑了,在远房亲戚家躲了一阵,期间不慎摔断了腿,又养了大半年才能走路,这才回家看看。
跛脚是教书先生,村里人家都很敬重他,自然相信他说的话。他既然断了腿,当然也不能做重活,更遑论去当劳工修行宫了。再加上出了王老虎一遭事,通州府的官差有所收敛,对洛水县也不大敢招惹。所以跛脚就在村里安然住了下来,只是没有再开私塾,只道和远房亲戚做些小生意,时不时要出远门,经常不在家里。
后来,洛水县就换了县令,这么穷酸刁民的地方,谁也不想来,于是上头把寒门子弟丁思集打发来了此处。丁思集来此之后兢兢业业,他本来出身乡野,对百姓们很是照顾,不懂巴结奉承那一套。通州府其余官员都不屑与他结交,往来甚少,等于是把他孤立了起来,是故,很多见不得光的事情他也不知道,最后才捅了马蜂窝,惹下大麻烦。
接着就要从半年前说起了,跛脚按照惯常的时间入城打探消息,又帮寨子里采买生活物件,回村的时候遇见杨大头。杨大头是杨家奶奶捡来的,村里小孩儿看他痴傻,有时候难免欺负他。有一次他被打得头破血流蹲在树底下哭,跛脚见之可怜,于是领回家给他包扎伤口,还煮了餐饭给他吃。从此杨大头就记住了跛脚,肚子饿的时候便溜达到跛脚家老
第67页(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