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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拖鞋征服末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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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人证——郝希全家都指认你是凶手。根据物证——凶器上除了郝希的血,只找到了你的指纹。所以原本,只要你认罪就可以直接给你定罪,但是……”
    程方霖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而郝明已经猜到了他接下去会说什么:“我失忆了。”
    “对。”程方霖点头,“你被送到警局的时候,已经被郝氏夫妻打成了重伤,恢复意识后什么也不记得了。”
    郝明:“……”居然还挨过一顿打。
    程方霖:“如果只是忘记受伤前发生的事,那可以判定为脑震荡。可你不是。你是把过去十七年的事全忘了,连自己的名字都不记得。这也是为什么这个案子会拖这么久的主要原因——因为无法判断你是在意识清醒的时候杀的人,还是在完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的行为时杀的人。甚至不能百分百确定人就是你杀的。”
    “因为你失忆,我们连你的杀人动机都没能问出来,作案手法也存在疑点——为什么要把插|进去的刀再拔|出来?”
    现在的郝明显然是不知道答案的。
    “也不能排除他们一家人作案,把你打到失忆让你顶罪的可能,虽然这个可能性很小很小。”
    确实,好不容易生下的亲儿子,怎么舍得杀……
    “原本我们商量下来的结果是,把你强制送入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程方霖说,“但因为案子还有疑点,不能排除所有的可能性,本着疑罪从无的原则无法给你定罪,也就无法强制执行。可让你跟郝家人回去的话……首先他们不肯把你带回去,其次,就算他们肯,把你带回去后也不可能善待你。”
    郝明叹了口气,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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