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汉明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七百九十四章 一桩灭门血案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啊……他们都是朝廷功臣,哪个身上不是伤痕累累?”

    “起来说话!”

    “王爷不答应,卑职……卑职就不起来。”

    吴争恼道:“爱起不起。”

    说着,转回去坐了下来,想了想道:“如果你说的是真,黄驼子既已报官,当地官府不作为,其情可悯。可本王奇怪了,黄驼子在夜里杀了郑家满门,怎么就不逃呢?”

    蒋全义恨声道:“说来可气,这黄驼子杀了人之后,竟不逃,反而去县衙自首了。如果连夜逃……嘉兴府与杭州府不远,第二天就能回军营,卑职就能护住他了。”

    吴争怒道:“你当本王麾下军营,都是藏污纳垢之地?”

    蒋全义拱手道:“卑职失言了……可理不是这理吗,咱不能自己兄弟吃亏不是?”

    这话还真不错,有明始,兵,就是奴兵。

    这还得从太祖朱元璋说起,他规定,任何阶层,都得承荫。

    也就是说,爹是木匠,子孙就是木匠。

    爹是军户,子孙就得是军户,否则就是违法,得法办。

    这也就是民谣“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来打地洞”的来由。

    那时的军户,地位比下九流还低,几与唐朝的奴兵相媲美,就差象宋时奴兵在脸上烙印了。

    这和戚继光的募兵性质完全不一样,戚继光的募兵,募的是良民,不在军籍。

    相当于花钱雇佣民众,打完随时可以解散。

    那饷银也是很高昂的,当时是一年十八两军饷,折每月一两五钱,稍比现在北伐军的饷银低一些。

    这也是戚家军战

第七百九十四章 一桩灭门血案(3/4)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