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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的时候,本地木材厂一个临时工被木头砸死了,工厂给他家属赔偿了5000块钱,他家属感激涕零,就差没跪地磕头了。
眼下过去五年了,虽说钱毛了许多,但也顶多翻两个番儿而已。
赔偿一两万已经相当大方了。
第二天,段军过来了,陈凡让龚玉竹把一式两份的合同拿来给段军看。
内容大概就是“处于对死者家属的同情,在无法确认责任前,本药店特地给予人道补偿……”,家属得到补偿后,此事便两清了,互不相欠。
段军显然急于想拿到赔偿,根本不在意合同不合同的,草草看几眼便点头“只要多给点钱,签啥都行啊,哈哈。”
“那你们商量好了没有?想要多少钱?”
“那个,我们商量了一下,5万确实多了点。”
“是吧?”
“那您就给4万吧?反正您有钱……”
“我有没有钱跟你有什么关系?4万还是有点多,你再回去想想,我们反正不急。”
“别,别,要不三万五吧,不能再少了……”
“你这市场买菜呢?还讨价还价?你叔叔都快六十了?还能赚几年钱?10年?不吃不喝能赚2万?”
“利息嘛,算点利息。”
“行,给你点利息,就3万了,不行咱们就改日再谈……”
“行,行,今天能给钱吗?”
“没问题,我已经让人取回来了,你先把合同声明签了吧。”
“好的,能不能……”
段军压低声音“给点回扣……”
22、好事不出门 坏事传千里(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