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没有吃自己人的习俗,所以他们最后的工作,就是离开。
这些兽人,别管他们是食肉的还是食草的,他们的生存状况,跟非洲大草原上的角马群没什么区别。弱小的角马被狮子吃掉,它的同族安稳的在啃食同伴的狮群旁边进食。强壮者也不是就安全了,它们要成为队伍的探路者,渡过河流时最先让鳄鱼拖下水的就是跑在最前边的。
私有的观念虽然有了,但那点可怜的萌芽甚至还在土里埋着,大多数人意识不到个体的存在,当然也就不会想到要为个体争取什么。
原剧情里,气运之子被黑电下药,让黑云捡了便宜。其实前后两个人没有谁是正义的,如果黑电更有耐性一点,那先下药的就是黑云了。如果黑云没上,那在他后边赶来的其他人也会做出那种事来。甚至即便他带着章钰铭回到了部落,族长也会安排人跟章钰铭结合的。
因为那样做对部落是最好的,他们拥有了一个聪明强壮的雌性,这个雌性能继续为部落做出贡献——无论是智慧上的,身体上的,还是血脉上的。
这种行为和思想就是这个时代的“善”。
“我没有说不回去啊,但我有些害怕,部落并不接受我,我一回去就会被杀掉。如果族长来对我说,我可以回去了。那我才能够放心。”
“原来是这样。”黑云这才理解了,也重新高兴了起来。
第二天一早,黑云背着满满一口袋鱼,叼着小家伙,满怀欣喜的回部落去了。天色接近黄昏的时候,四头黑豹在黑云的带领下回来了,但当他们钻进这个半地下的小屋时,屋里的火塘早已经熄灭了,在帐篷里堆着的皮子虽然大部分还在,但少了最大最好的几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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