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左右说是才从南边过来没多久的,因着儿媳妇生了孙子,赶着来抱孙子的。
他们一家如今住着的那个院子是他儿子的产业,他儿子如今在一个杂货行里谋生,媳妇从前是卖绣品的,生了孩子之后就不怎么动针线了,一家人已经在那里住了有十七八年了。
十七八年之前,想在城南的三合巷那边买个独立的小院子,怎么也得有五六百两银子。
而那时候,那婆子人还在牢里,做儿子的总不能不时长去孝敬牢头一点,好让他们抬抬手给牢里的那位一点活路。
一大家子人,又是吃喝,又是要打点,只靠一个在杂货行里谋生的,和一个卖绣品的,怎么可能在养活一大家子人的同时,还能有剩余银子可以置办得起院子?
苏二太太留了个心眼,让人去查了三合巷那边做宅院买办生意的铺子里去转了转,果然在其中一家找到了一些端倪。
那家的陈年账本上有记载,当初三合巷的那处院子是从一户郑姓人家手下买下的,成交的价格是白银五百五十三两,但不是一笔付清,而是在一年之内分了三笔才付清的。
像这种大宗买卖要分次付清的,一般都会找个担保人,彼此约法三章后立了字据才会成立,当时铺子里便派人出面与他们和担保人同立了字据。
那管事之所以对此事还有印象,是因为当时他们家找的那位担保人要求在所有银子付清之后,将三家当时立下的字据全都销毁,包括铺子里的这份。
掌柜当时也是同意的,也在付清所有钱银之后当着他们的面将字据给销毁了。
那时候他还是铺子里的小学徒,为着练字整日里会把那些个账册拿出来
第二百九十章 当年(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