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她有些不好意思。
在北门中学,她跟陈洁玩得还不错,陈洁是学音乐的,又喜欢拉着她叫她口琴伴奏,于是三瓜俩枣的学了点皮毛。
三个人互相望望,黑胖子看到莫起风点了一下头,于是指着他说:“这是莫起风,也是你们雕塑系的,大三,我们乐队的吉他手兼主唱。”
接着反手指指自己:“我,油画系大三的,贝斯手,蒲振声,人称蒲团。”
又指了一下旁边一个看起来有些羞涩的清秀男生,说:“这是我们的鼓手,李哲,大二,也是油画系的。”
“呃,你们好。”她挠挠头,长这么大,还没被别人这么一伙正儿八经的拉着商讨事情。
“我们一直缺一个合适的主唱,一直在找。昨晚听了你唱歌吹口琴,今天我们商量了许久,想邀请你加入我们乐队。如果你感兴趣的话,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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