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玉就起身回了房间。
——
果然,在连载第一期时,《光华》这篇没引起什么很大的水花。但到了第二期,的内容却引来不少人的强烈愤慨。
他们原以为曼如定下婚约,作者会写她拥有一段幸福美满的婚姻。毕竟从第一期报纸追过来的,都知道她已经是一个蕙质兰心又精致漂亮的年轻姑娘。
结果倒好,读者很喜欢的女主人公却被她这个未婚夫嫌弃!还敢用看旧东西一样的眼神看曼如!
第二期的连载截止到曼如母亲说那句“婚姻大事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读者再往下一翻,该死,居然就没有了!
看视角的不同,会让读者产生不同的偏向。季曼玉在最开始花了大量篇幅去塑造曼如的形象,就是为了让人同情她、欣赏她——就算她不通文墨,就算她是个小脚女人,也不能因此而忽略她身上的闪光点。
这也是季曼玉想要表达的观点。
所以大多数读者都是站在曼如这一边的,看到常梦这种态度,自然被气了个半死。
衡玉看完第二期,就以一种很肯定的口吻询问季曼玉,“大姐,准备好接受赞誉了吗?”
季曼玉微愣,随后肯定点头,“这篇是我写给自己,还有无数和我有过一样遭遇的女子的。既然是我写出来的,那无论会迎来赞誉还是批评,都是我该受着的。”
衡玉勾唇轻笑。
大半年前,季曼玉还在自艾自怨,现在她就如同最后的曼如一样,早已脱胎换骨。
《光华》连载到第三期时,茶馆有不少说书人都开始拿这篇来读。刊印的六千份报纸更是很快就全部售罄。
第281页(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