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忍不住嘀咕一句:嚯,这女孩子嘴巴真大。rdquo;她出身米国一个普通小职员家庭,普普通通的读书,上大学,结婚,嫁人。丈夫Ted是她在毕业后做第一份工作时认识的,普通的米国白人青年。棕色头发棕色眼睛,橄榄球打的不好不坏,功课学的不上不下。毕了业经营家里留下的超市,生意不咸不淡。
但他们的婚姻原本是很幸福的。Ted是个不怎么样的学生,老板,但却是个很不错的丈夫。他和Bel结婚三年,每周一到周六工作,周日陪着Bel去礼拜。Bel往往坐在教堂的最后一排,和丈夫一起心不在焉的做完礼拜,听唱诗班的表演,之后他们会去附近比熊街一家名叫小牛餐厅的馆子吃午餐。Bel喜欢喝奶昔,点七分熟牛排。Ted喜欢日式炸猪排,配一点点酒。日子过的平静而有规律。
他们两个人暂时不计划要孩子,因为觉得二人世界就挺好的。Ted送了Bel一只刚满月的阿拉斯加,Bel和他一起在他们的院子里给那小东西垒了窝。三年过去,阿拉斯加已经长成了一头又蠢又忠实的庞然大物,最喜欢把腿压在院子里的黑醋栗树干上撒尿。
一切都很好,很安宁,很平和。
直到Snow的出现。
Snow是个三十多岁的女人。栗色头发小尖脸,小麦色皮肤,高鼻梁,大眼睛。一动不动的盯着人瞧的时候,她的黑眼睛是两个深不见底的黑洞,几乎能把人的灵魂给吸进去。按理说依她的肤色,她的眼睛不应该如此的黑。但Snow的眼睛却是生的如此让人心生戒备。
她总喜欢穿宽松的衣服,宽大的亚麻布面料袍服,包裹住她细瘦的躯体。开口说话时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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