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办,这么多人看着呢。
关于未家呢,好像也没什么势力,作为涵家庄的独门小户,他们也一直作为好村民的典型而存在的,他家里的人好像总体性格比较和蔼,应该比较好操作。但那小崽子确实不像话,为了一已之私出卖朋友,就得严肃处理,我最讨厌那些不讲义气的小人了,他妈的要不是你出卖别人,老子用作这么大的难吗?不过好像他家里经济状况不是特别好,自然不能比着涵家。这样,先比着涵家,然后再减一点,对他个不能气,不过即便是这样,他也应该学会对我感恩了吧!
至于那个万恶不作的强奸犯,没什么可迁就的,先打他三百杀威棒再说事儿。他妈的你打谁不行你偏打何老师,还是一德高望重的老教师,这不是找众怒犯吗?如果处理清了,会遭人戳脊梁骨的。当然了,还得给b汇报的。这倒有点使人犯愁,可以这样,震慑过他以后再作适当的安抚,并要其当而给b打电话,或者给b后的人打电话,唉,想那么复杂干吗,不就是那个在市里的连襟么,直接打他那儿就行了。拘留是必须的,具体时间可以参照涵星的,不对,得比他狠得多,那就十三天吧,对b汇报就一周多点儿,他妈的惹事儿的货。要搁宋朝那会,老子非得用开水炖了你不可。
想到这里,他就想到了《水浒传》,唉,还真有点伤脑筯!
时间差不多了,开会分配工作。
就这样,在警察叔叔贾鑫同志的运筹帷幄之下,这件事得到了完美的解决。
杜桂家送去拘留,涵星、未明新尽管年龄不够,也都送去拘留;谁让你们不长眼,在“严打”期间往枪口上撞呢?
要是平时这可都不用的,罚几个
第二十六章 各得其所(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