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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食用狗粮的正确姿势[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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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多时纹绣的轮廓就展现出来是一只栩栩如生的凤凰。
    不仅针脚细密,而且绣线的用色非常讲究,非常年训练绝不能有此等功力。
    苟梁回头看了他一眼,似笑非笑地说:怎么,现在不拿我当合欢派的魔女看,反成了纹绣楼的绣女了
    岳谦尴尬,毕竟是自己小师妹背后说人在先,他多少有些理亏。
    小弟绝无此意,只是好奇叶兄一个男子怎会擅长女红之道而已。
    谁规定会刺绣的就得是女人,这一任纹绣楼的楼主,不就是个糟老头吗
    秦楼主也才四十岁,还不算老头吧
    苟梁口中的糟老头所娶的正是南山剑派的师姑,岳谦下意识地辩护了一句,被苟梁瞪了一眼,再不和他讨教嘴皮子功夫了。
    岳谦专心给他苟梁梳发烘干,触手的发丝比他方才买到的最上等的丝绸手感还要好,柔软纤细,浓密而长,仿佛每一根都被精心挑选过一般。那发丝还散发这怡人的馨香,分明苟梁没有借用任何外物,那香味却长久不散。
    他一时不察时间流逝,待看到苟梁一件衣裳都快绣完了才发现他的头发早就干透了。
    岳谦连忙把手指抽了回来,耳尖可疑地凝成血色,苟梁抿唇忍住笑,递了一根绣线给他:将它绑住,别妨碍我。
    岳谦哦哦两声,连忙将他的头发拢起来,在他的发尾绑成结,放下的时候他也有些愣神,感慨道:虽然从未给人梳过头发,但好像做过很多次似得,也并不难么叶兄小心!
    嘶。
    被针刺到指腹的苟梁连忙把手指含进嘴里,心里一时甜一时酸。
    当然做过很多很多次,十七年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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