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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食用狗粮的正确姿势[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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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于人,只能忍气吞声。
    文乐奇怪道:我看律荀尊者不是小气的人,你当年除了拿走灵果可是还做了什么,惹恼了他
    他对人的情绪感知比钱译要敏锐得多,觉得苟梁对他们的不待见另有原因。
    钱译被他问住了,他也想不通明明当年他们放他走的时候很是痛快,怎么过了十年反而变得斤斤计较起来。
    任他想破脑袋,也不会想到自己是受了无妄之灾。
    真所谓成也萧何败萧何,苟梁看他不爽可不就是因为他的先祖,墨胤初的故人么。
    那是一个妖修。
    他与墨胤初萍水相逢,对他惊为天人蛟龙淫性,男女不忌,这看上了就没有不下手的道理。只是那时的墨胤初还很年轻,不过一届凡间界的练气修士,嫩得一逼,完全没看出来对方的居心险恶,被他救了两次之后反而一门心思想要报答对方。
    墨胤初没辜负木讷剑修的人设,妖修几次三番想把他弄到床上,他都没接招。
    那妖修修的是正统道法,并不干强迫人的事,便要图谋墨胤初的心甘情愿,自然对他加倍地好。两人结伴同行,同甘共苦,墨胤初更将其视为挚友,全无防备。
    也正是他把墨胤初接引到了中天界。
    后来见墨胤初实在不开窍,妖修等不及地想走捷径,带墨胤初去了魔修的地盘,一个不小心栽在了一个采阳补阴的魔女身上,吞服了情药功力全失,差点就要被得手的时候,墨胤初赶来相救。
    妖修用心良苦安排的一场大戏,这下天时地利,只差一个人和了。
    他借机向墨胤初表白献身,但他也没想到原本水到渠成的好戏会变成了我当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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