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按上具体的罪名,但这是极度不道德的行为。律师控诉了这一失德行为,又强调被告无业的现状,认为他不再合适做孩子的监护人,请求法庭把孩子的监护权判给自己的当事人。
从头到尾,原告一方有理有据振振有词,而需要被告陈述或申辩的时候,无处安放的罪恶感与深入骨髓的自卑使他选择了拒绝与默认。
民事庭并不大,陆鸿昌到的很晚,坐在最后一排,面色yin郁高深莫测,即使是在李举一出庭一口咬定同养父感情深厚要生活在一起的时候也不见他有所动容,似乎他早已知晓这场官司的结局。他注意着前排的王雪雁,并一直在看着李砚堂的动作,从头到尾他们没有任何互动,连眼神都没有jiāo集,这多少都缓解了一些他的狂躁情绪。他也看到了独自坐开的沈黎,开庭之后,她似乎越坐越紧张,几乎要站起来了。
形势是很不利的。沈黎焦急万分,这时候她的理智与道德观已经全部偏向了李砚堂。这孩子是她一手带到这个世上的,是李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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