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以老办法,“钓马”。
卫岚就好笑道:“用胡萝卜?亏你想得出。”
莫良道:“我跟你说,我以前就是用这招,让这匹死马乖乖听话的。”
卫岚就摇摇头,道:“这马不会是你偷来的吧?”
“偷……你、你说的也太难听了吧?”
卫岚摸着马的鬃毛,道:“这可是大宛的良种,顺天府衙可用不起这种马。所以除了你,不做第二人想。”
“……切。”被拆穿了,真是尴尬。
其实对卫岚来说,良子偷个马也没什么,只要别学牛大媳妇,背后偷人就好。
他拍拍莫良肩膀,道:“你堂堂京中名捕,骑马过街被市民看见马脖子上还拴着胡萝卜钓竿,岂不是要让人家笑掉大牙?不如让我来试试,看看能不能驯服它。”
这世间但凡灵智生物,血统尊贵者都会自傲自恃,不是那么容易向别人低头的。
不过越是烈马,驯服起来才越有意思。
卫岚的目光忽然变了,活像一把冰锥,紧紧盯着马的双瞳。
那马瞳仁中原本闪烁着冷傲之色,但在与卫岚对视数秒后,气焰忽然就矮了下来,双眸闪烁着星光,满是恭谨崇拜。
卫岚笑笑,翻身上马,将钓竿取了,只是晃了晃缰绳,马就前行了。
莫良就傻眼,恨恨道:“靠!你这匹见异思迁的臭马!你忘了是谁日日夜夜喂你饲料,又是谁替你清洁鬃毛!”
兜了一小圈卫岚策马回转,盯着跳脚的莫良直笑。
“佩服我不?”
“……”
本来挺佩服,可是看他这么洋洋得意的样子,实在不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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