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错的衣服出来给小白穿上,而小白没有动,任由她摆弄,因为它有自知之明,知道反抗无效。既然如此,它何不乖乖哒。
小白不傻,知道自己这是要被送人了,可能是长期喝灵泉水的原因吧,它能够听得懂人的话。
虽然伤心,但主人肯定是为了它好。
闫筱给小白穿好衣服,然后把桌子上的一碗灵泉水端下来放在地上。
“你乖乖听话,我猜那个人的身份应该不一般,从他们没有强抢你就可以看出,人品也不错,而我只是一个乡野村妇,没权没势,护不住你,跟着他们比跟着我有前途,以后我会常去看你。”
听到她说以后会常去看它,小白便高兴得蹭了蹭她的手,然后低头喝灵泉水。
待小白喝完一碗灵泉水,她便背上背篓,带着小白出了门。
王菊花看着闫筱带着一只「大狗」从她家门前过,并且「大狗」还戴着帽子,穿着衣服,她觉得新奇,起身追出来。
“三娘你家啥时候养了一只狗?还给它戴帽子穿衣服,你怕不是疯了?”语气里没有往日那种语气。
闫筱脚步一顿,回头给王菊花介绍说:“这是我四儿子闫小白。”
疯了,真疯了,居然把一只狗当儿子,还取了一个闫小白的名字。
闫筱瞅了一眼王菊花,然后带着她四儿子大摇大摆的走了。
一人一「狗」来到梨花镇,今天的镇上搁外的热闹,因为今天是逢场天,所以今天的人格外的多,而小白引了不少人侧目,只因为他们头次见穿着衣服戴着帽子的「狗」。
而这「狗」主人还是一个长得还不错的妇人,瞧着她身上的衣服,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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