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
眼一闭,什么都忘掉,打吧。
眼一闭,什么都不知道,抢吧。
然而终于有一天,她到了豆蔻年华。
学校的渣滓们不再满足于从她身上抢钱抢吃的,他们勾结了街上的流氓地痞,他们想要抢别的了。
这个不行。
别的都行,这个不行。
沈濯在某一次终于被撕烂衣服后,爆发了。她拿着胡乱在地上摸到的一个啤酒瓶盖,狠狠地在那个流氓的脸上划了一道血槽。
流氓给了她一个耳光。她狠狠地咬掉了他的半根手指。
不仅如此,她还把那半根手指嚼碎了,连骨头渣子一起,吞了下去。
那些人像看见了魔鬼,吓得一哄而散。
沈濯呆滞地坐在地上,坐了半夜,落雨也没感觉。
当她清醒过来,她有些迷茫,手脚很酸软,手里还有个瓶盖——她做了什么?
她遮遮挡挡回了宿舍,却被舍友以尖叫将这一副凄惨景象扩散了出去。
事情终究被报告给了警方。
于是她被送进了精神病院。
诊断结果很快出来了:人格分裂。
但是很轻微。
医院倒是热情地表示想给她治疗,但她的父母却冷冷地表示:不惹她就不会犯的病,算什么病?也用得着花钱治?
她回去继续上学,学校里多了许多的指点。
还有人觉得那帮流氓地痞夸大其词,所以来惹她的人反而比以前更多了。
沈濯只好打更多的架。
父母?
他们的意思很简单:用赔钱吗?不用?那就打吧。
第四七七章 前世今生(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