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足饭饱之后,天色已经微微有点黑了,长安是有宵禁的,可惜这个世界上有个词汇叫做特权,所以,到底是对谁有用的话,那就不知道了。
上了马车,就朝外面去了。
太常寺在皇宫附近,但是呢,因为只是管一些看似高大上,其实没有多少油水的地方,所以地理位置相对来说比较偏僻,虽然官职不小,可是呢,真的想要来这里当官的人却不多。
到了门口,一个三十多岁,一脸笑容的男子站在那里,正在迎接他。
这人姓郑,是太常寺的少卿二人之一,正四品上。掌礼乐、郊庙、社稷之事。看似很高大上,其实都是在扯淡,他也就是运气不好,才来这里的,因为他是郑家的旁系之中的旁系,否则的话,朝廷那么多有油水的部门,他为什么不去呢?
因为运气不好,所以,他就要自己想办法冲出去。
所以,他认识了汉王李元昌。
李元昌上次来到这里的时候,正好看到了那个乐童,其实呢,现在都算不上乐童,因为他还小,需要再过几年,如果想要单纯地留在宫里的话,就得被阉割,而这个人不是他捡回来的,而是另外一个少卿捡回来的,可惜的是,最近那个少卿因为有事回老家了,拜托给他帮忙照顾的。
结果,被李元昌看到了,现在这样的天气里,死几个人都是小事,何况是一个孩子呢?听说就连皇宫里的皇子都有死的,何况是一个不知道爹妈的孩子呢。
“汉王殿下。”郑少卿笑呵呵地躬身道,一身的衣衫虽然是官服,可是看着就知道是穷酸一个,让汉王李元昌皱纹地捂住鼻子道,“称心呢?”
“天色晚了,
第九十四节 狩猎惊魂(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