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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小白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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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五节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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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拿人钱财,宛如杀人父母。
    这句话用在很多地方都是有点偏激了,可是对于一些表面上看起来似乎对钱没有什么感觉,可是实际上却非常有感觉的人那就不一样了。
    这就好比叶檀以前上班的时候,班上有个女的,都怀孕差不多六七个月了,家里有房子也有车子,老公的工作呢,相对来说也不错,平时做事什么都似乎显得自己不在乎钱一样,很大方的模样。
    可是,她这样子的却是一个月上班二十九天,能不休息就不休息,而且为了凑个整数,什么事都干的出来,比如说上午请假了,下午下班的时候,她就是不走,窝在公司里加班,至于说有事没事,那就没办法了。
    曾经有一次,这个女的因为没有打开需要被扣除五块钱,她竟然理直气壮地对那个负责处理这件事的人说,我难道回家还要回来吗?
    就是这么一个人,不要脸到了极点,为了几块钱,都可以做出无耻的事来,可是人家还觉得自己身份高呢,有钱有势呢,其实呢,就是无理取闹,要不是因为这人怀孕,叶檀恐怕早就和对方闹翻了。
    这就是人性,自己可以做的事,你不能做,你要是做了,我就翻脸,哪怕是自己的错,一分钱你也别想拿走,我错了,你得帮我圆回来,否则的话,我就要翻脸了。
    听到家里的钱只有八千贯了,郑氏的脸色煞白,满脸怒色,宛如恶修罗下凡一样地看着崔兆道,“崔兆,你行啊,你来说说,这个钱是怎么回事,是不是你又出去找小女人了?啊?难道家里的还不够你造吗?你个杀千刀的,为了女人什么都不顾了,这个家你还想要不想要了,如果不想要的话,妾身就回郑氏老家,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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