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看似是大方,做了买一送二的买卖,把玄莵和乐浪郡都给了刘备,实际则是扔包袱,丢给他一个没人乐意要的破地方。
“哎对了,我是幽州人,朝廷不是规定不能在本州为官吗?”刘备再度仰头满饮,随着凉爽的浊酒下肚,他的思维似乎也清醒了一些,“不行,我得去找皇上说说,这事不合规矩。”
曹操也有些醉了,他无奈地敲了敲案面,给刘备解释起来,“按照本朝法令,凡中央任命之地方官,上自郡国守相,下迄县令、长、丞、尉、边侯、司马均用非本郡人,刺史用非本州人。你一个涿郡人去辽东当太守,又不是当幽州刺史,没毛病。”
“朝廷这不是欺负人嘛,凭什么把我扔个犄角旮旯,把你放到有钱有人的济南国去当国相。”刘备一看这个理由也不成立,索性借着酒劲跟曹操叫板起来。
从东汉的制度来说,郡和王国、属国是同一行政级别,曹操的这个国相一职其实也相当于太守,同样是执掌一方,位于青州的济南国怎么看也比位于幽州的辽东郡要实惠。
“我给张让送钱了,三千万。”曹操脸不红心不跳,理直气壮地答道。
曹操没有说的是,他除了买通张让这个宦官头子,还通过袁绍的关系得到了党人的认可,朝堂上决定一个人命运的两股力量都支持他,济南国这个好地方当然落不到别人手里。
他这一挑明,刘备反而没话说了,这个世道就是如此,皇帝明码标价的卖官,有钱当官没钱滚蛋,按理说刘备当个辽东太守也应该去张让那里交钱,现在朝廷的意思是给他免了,已经相当够意思了,还想怎么样?
刘备咬了咬牙,“我去找张让,只要给
第三十七章 都不是好人(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