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了一下发麻的脚,有点心虚。
他刚来这里的时候还每天晨跑的,但一直没人跟他一起,渐渐的荒废了些,心思更是从当人民警察逐渐变成了如何讨执竟的欢心。
堕落了啊时煦警官,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他一边告诫自己,一边总裁(狗腿)微笑点头,“你刚才表现得很好,男人。”
执竟挑挑眉,将手铐递给他,“你来一遍。”
时煦本来就有底子,想着执竟的动作,又自由发挥了一些拳法,两人很快扭打在一起。
一只手抓不住执竟的两只手腕没关系,先铐一个,再铐另一个。
他像一只第一次独自捕猎的小兽,恨不得把牙齿都用上,被不小心铐住一只手的执竟显然战斗力下降了许多,他只要在努努力,战胜他完全可行。
房间里空间不大,两个男人站在里面,好像空气都因为体温而变高了几度。
时煦铐住了执竟的双手,一抬膝盖,压住执竟的腰窝,二人顺着重力像床上倒去。
被打倒的匪仍不认输,用肘、用膝、用下巴竭尽反抗。
男人本来就是热衷于征服的动物。
时煦顾不上擦汗,胳膊上的皮肤和执竟的T恤摩擦,泛起片片红痕,脚也跟执竟的双腿交缠,扭的像是一根麻花。
制服执竟的过程曲折困难,但时煦又明显感到,自己只要努努力,就能做到,这就像是驴子前面的胡萝卜,虽然没什么实际作用,却让驴多走了一里又一里。
他用尽全力压制住执竟,终于抽出一只手比做枪型,摸向执竟带着一条细长经络的颈侧。
“砰。”他喘息着,眼里闪烁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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