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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经人谁写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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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他学会去适应,让自己活得更潇洒随性一些——交朋友?好啊,那就交,但他要保证自己在人际圈中属于绝对的中心。
    所幸这点他做得很成功,真真假假的朋友一箩筐,走哪儿都呼风唤雨。
    风雨么,那自然是飘摇的,并不牢靠。
    光是这点,闻夏就不觉得自己有林风起眼中那么好。更别说他甚至自己一些改不掉的少爷毛病,说是率性,稍不注意就会变成任性。
    有时候他看着林风起,觉得他那样的人才值得所有鲜花与赞美。
    后来学会做饭,是必然的一件事。
    且不说他家里的变故,就是没那些事儿,他工作了、搬出来自己住了,也是要学会如何照顾自己的。你要是说有钱请阿姨,可以请,但没必要。
    他是喜欢有人伺候不需要自己操心的生活,这搁谁谁不喜欢啊,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多爽。可他也不喜欢自己真的被伺候成一个废人。
    闻夏回过神,夹了一筷子鸡蛋,说:“你不也一样。”
    “什么?”
    “下厨做饭、送饭给谁这种事情……以你现在身家地位来说,也不需要啊,”闻夏看着他,“可你为什么又要这么做?”
    林风起微怔。
    为什么这么做?
    因为他喜欢闻夏。
    还有……
    “还有,”闻夏继续说,“怎么没看你买栋豪宅别墅什么的,只买套平层,面积也就那样,普普通通,一点儿不像个大老板——哦,可能也就车比较符合。这又是为什么?”
    他一直都注意到这点,其实林风起除了车、西装和礼服这种明显能撑住身份的外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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