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嬉皮玫瑰,狂恋苦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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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冰天雪地里,他的声音罕见得很暖。
    她好笑,冷不冷你看不出来吗?说什么废话呢。
    “冷。”她艰难得抬头,肩颈一动,不知哪里的邪风溜缝进来,冻得她又是一哆嗦。
    “这个天光脚,是在等送水晶鞋的王子吗?”他把鞋送到她眼皮子底下,纤细的皮带子勒得她看见就脚疼。
    她寻思,自己是哪里想不开,会想穿这个鞋出来。她早就过了做主角的年纪了。也许,她以后应该置些方跟鞋。
    “王子,你走吧,我脚冻肿了,怕是套不进这鞋了。”她缩在大号羽绒服里,一动不动,像只无辜的鹌鹑标本。反观隋唐,西装单薄,迎风鹤立,腕子踝部都敞着,不怕冷似的。
    “进去吧。”
    他拉上王美丽的手,掌心的温暖把她惊了。
    “你手好暖和!”她把他当烫炉子,两手一正一反,稀罕地捂紧。白汽儿空中升腾,气氛极好,要不是冷得切肤,她应该有闲情想象一曲冬季恋歌什么的。
    “我喝了酒。”他喝酒很容易燥,燥得心烦。
    “喝酒就这么暖?我也喝酒了。”但她好冷。
    他一直捂住,直到手心的热度被她偷走,变凉了,王美丽没良心地甩掉了。
    隋唐说:“走吧,进去吧。”
    “我在里面和外面没有区别。”她把羽绒服领口牢牢拢住,“倒是你,美人儿会找你吧。”
    他没装傻,平静地呵出汩汩白汽,“她已经回去了。”
    难怪没看见。她想到一个贵族朋友说的话——真正的淑女是不会在外通宵饮酒的。
    王美丽蹲在那里,眼睛眨啊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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