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就两三个红绿灯,她干脆提前下了车,飞奔向前。
她已经有三个月没来这条街了。“山前”书店已经人去楼空,大门贴了封,周围的商户似乎也大多搬空了。
她记起早几个月前,辰濡曾提过一嘴这里可能快要拆迁的事,她没怎么放在心上,谁知道,这里说拆就要拆了。
心脏突突地,跳着绝望的声音——怎么办?她找不到他了!
她猛烈地咳嗽了几声,也不知是刚才池塘里呛到了水还是这几天发烧经过落水的折腾后又严重了,她觉得喘不上气,眩晕中的最后一丝理智让她下意识地扒住书店橱窗玻璃,保持不倒地。然而身体却仍然在往下滑,忽然,她的眼前一亮,她看到了橱窗玻璃上贴着的一张明信片的背面。那是她去年春天送给辰濡的那一张。右上角盖着乌斯怀亚邮局的纪念邮戳,还有她随手为他写的几个字“雷缃赠辰濡”。
而现在的这张明信片背面又多了一行字:缃缃,我走了。
隔着玻璃,指尖来回摸着他的字迹,她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她的辰濡不要她了!说过会永远爱她的小瘸子终于对她彻底失望了!连她送给他的东西都不要了!他走了!不回来了!也永远不会理她了!
她没有机会告诉他了,其实她也不是真的那么嫌弃他,她比她自己原先以为的还要不在乎他的残疾!她的小瘸子是世界上最帅、最温柔的男孩,她明明喜欢得要命啊!
她用力捶打着玻璃,想要把玻璃打破,取出这张明信片。起码,她还能保留他的字迹,还有一点点关于他的回忆。
“缃缃,别敲了!小心手”
她觉得自己幻听了,并没有停手,直到玻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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