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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在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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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章 开言纳谏的灵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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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卖官鬻爵。光和元年(178年),刘宏在其母亲董太后和及常侍们的教唆下,又尝试卖官。朝廷公开宣布可花钱买到自关内侯以下至光禄勋下属虎贲、羽林等部门职位;卖官的规定是:地方官比朝官价格高一倍,县官则价格不一;官吏的升迁也必须按价纳钱。求官的人可以估价投标,出价最高的人就可中标上任。除固定的价格外,还根据求官人的身价和拥有的财产随时增减。一般来说,官位的标价是以官吏的年俸计算的,如年俸二千石的官位标价是二千万钱,年俸四百石的官位标价是四百万钱,也就是说官位的价格是官吏年收入的一万倍。段颎、张温等人虽然功劳很大,声望也很高,却也都是先交足了钱,才登上公位的。及至后来更变本加厉,以后官吏的调迁、晋升或新官上任都必须支付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的官位标价,也就是说,官员上任要先支付相当他25年以上的合法收入。许多官吏都因无法交纳如此高额的“做官费”而吓得弃官而走。
    刘宏成年后,设置西园供自己享乐,灵帝将卖官所得收入用于西园的建设。中常侍吕强进谏:“天下财物都是陛下的,何必还分公和私?”刘宏不听。卖官的政策一直持续到刘宏逝世。中平六年(189年)四月十一日(5月13日),刘宏去世,谥号孝灵皇帝,葬于文陵。
    刘宏一生几乎败坏了东汉的所有元气,估计唯一优点就是其喜好辞赋,作有《皇羲篇》、《追德赋》、《令仪颂》、《招商歌》等。他作为皇帝对于天下唯一贡献也只有文学了。
    熹平四年(175年)三月,刘宏根据此前杨赐、蔡邕、马日磾、李巡等人的建议,下诏命儒学大师们校正《五经》的文字,又命蔡邕

第六十九章 开言纳谏的灵帝(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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