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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舞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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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五章 吕母起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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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笑着摇头:“七公,我的意思是,咱们绝对不能学吕母!”
    “啥意思?”这话说来,一帮人又是大眼瞪小眼,最后又只能是黄小刚与众人分说起来。
    这吕母的故事,舅侄俩原来也是不知道的,当初还是黄娜听吕七公说了一回,然后转述与黄小刚。
    所谓吕母,据说乃是王莽朝天凤年间(公元14-19年)的人,居住在琅琊郡海曲县(今sd省rz市)人,以七公说法该是芦山吕氏的外嫁女。
    然后,吕母有一个独生子,叫什么七公不记得了(此人史称吕育),出r县游徽,掌一方巡察缉捕,后来因没按县宰吩咐惩罚那些交纳不起捐税的百姓,而被定罪处死。
    失去儿子的吕母悲愤万分,便暗中联络勇士,谋划为儿子报仇。
    因此,她把数百万家产拿出来,开设酒店,购买刀剑,救济贫穷的百姓。有青年来买酒,手头没钱,吕母便经常赊给他们,如果有困难,吕母就借衣服、粮食给他们。
    贫苦农民于心不忍,便成帮结队到吕母面前,问她有什么事情需要大家帮助,吕母说:“既然你们闲不住,就把奎山脚下的那条小河沟开挖一下吧!记住,要把挖的土堆积到一块儿!”人们听了吕母的话,拿锨扛镢,抬筐运土,把河道挖深加宽,他们把河挖的泥堆到一块,筑成一个大土台,称为崮子,这就是后来吕母起义的点将台,旁边的小河也叫做崮河。
    没有几年,吕母的家产用尽,这些受惠的贫穷农民,中秋佳节相聚议论,凑起钱财衣物要偿还吕母。吕母不收,哭诉道:“多次救助你们,并非为了求利发财。只为县宰不公道,枉杀我儿性命。我想报仇雪恨!诸位壮士,

第一百三五章 吕母起义(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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