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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舞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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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十五章 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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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产出征收租税,原则上不超过总产出的三成,但如果官府有要求指定农作物,服从农户将会得到减免。
    此外,庸和调这两项徭役经过舅侄俩仔细并且审慎的研究之后,决定还是不把它们取消,毕竟当初北魏建立这个制度,强调其中的“调”必须缴纳绢、棉或者麻,也允许百姓以缴纳绢麻来代替徭役,的主要目的之一,是为了鼓励种植桑麻。
    所以,黄小刚大胆决定,将庸和调在名义上保留下来,但是私下里偷换一下概念,结合“一条鞭法”将这部分的收入从原来的实物转为钱币,并将之作为村提留和乡统筹来使用。
    那么,什么是村提留和乡统筹呢?
    村提留和乡统筹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前后施行的一套制度,是指是指乡(镇)或村合作经济组织依法向所属单位(包括乡镇、村办企业、联户企业)和农户收取的,用于本乡(镇)或村范围内的维护或扩大再生产、兴办公益福利事业和日常管理开支费用以及乡村两级办学(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计划生育、优抚、民兵训练、修建乡村道路等民办公助事业的款项。
    这个制度后来因为税制改革(将直接税过度为间接税)而废除,但思路拿来隋朝使用一下自然是十分先进的,毕竟要在隋朝直接上马间接税还显然是太超前了,在没有先进的现代工业基础和健全的财务联网体系之前,间接税就是空中楼阁。
    然后咱们回来继续,除了前面说的针对已经持有隋朝发给公田的农民对应的一些政策之外,还将推行一套土地流转承包制,允许农户在耕作好个人免税田的同时,承包更大面积的公田进行种植经营,农户可以采用个人或集体的名义对土地承包进

第二百十五章 弯路(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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