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开喝,他们又闻见袁秋华身上的汗酸味,衣上的油烟气。他们没见到职场的袁秋华,衣着倩丽,待人热情,谈吐得体,如何精明干练,圆滑世故,也不曾看到讲台的袁秋华,雍容华贵,沉稳端庄,举止优雅,怎样深入浅出,字珠句玑。他们习惯了女人在家作妇,在厨房上班,围绕着老公孩子打转,一生为奴服役,一直到死方休。乍一见袁秋华的名流风采,时尚丽嫒,落落大方,无不大吃一惊,齐声替谢汉担忧,“这个女子,我们看不惯,搞不懂,你降得住么?
宫喜鹊说:瞧瞧,这妖孽,得意呵,风光喔,难怪我一管,她就跑?原来在外边,另有天地!
谢英说:有了老公拴脚,外边的天地,闯得再大也不怕,挣多少钱,也得分给老公一半。
谢雄说:只不过心像野马,跑惯了,难驯服,老公收束不了。要防止另找野男人,挣多少钱都拿给小白脸啊!
肖琳说:老公拴得了脚,拴不住心,唯一的办法,只有生小孩!万一要抛弃老公,小孩却不能不管,真坏到不管小孩,咱家就上法院,去告她遗弃罪。
谢汉说:我明日就去省城,揪耳朵,将她扭回家。
旗袍和围巾,非袁秋华所买,也非谢汉所送,是李姓演员,在香港替她量身订作,送给她的二十六岁生日礼物。当年,他二十五岁,风华正茂,英俊儒雅,干净整洁,看上去与他在电视剧中饰演的配角并无二样,他学子风度,书生气质,斯文模样儿,中规中矩,像个知识分子。
期时,两人相恋五年,分隔两地,久经考验,不散不离,互诉爱之幸运,情之幸福,你浓我烈,感动活菩萨。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她想嫁给他,要个
生日礼物(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