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换地,李氏用公司在东西湖和江夏区的地皮,与武重旧址地皮,同等面积交换,鉴于当时城区与郊区地皮市场价的差额,李氏以兴建新武重厂房,作为补偿。新厂房的兴建,李氏从2005年动工,建起一幢交付一幢,企业接收一幢搬迁一幢,至2010年全部交付使用,整体搬迁也随之完成。在地皮交换中取得的武重旧厂房,李氏将投资十几个亿,拟建二幢三十六层的办公写字楼,十幢十六层的商业铺位,三十幢二十八层的小户型的青年公寓。
由于李氏集团,已有先期投资,武重旧厂房又占整体面积的三分之一,政府拟建大型住宅区,就绕不过李氏集团。经过多轮商洽,谈判,协调,初步达成协议,李氏集团拟建的二幢三十六层的办公写字楼,修改为办公综合楼,楼层与幢数保持不变,十幢十六层的商业铺位,修改为十幢二十八层的商业铺位和高级住宅楼,三十幢二十八层的青年公寓,修改为三十幢四十层的廉租房和低价房。
另外,李氏与企业的地皮交换,是工业用地交换工业用地,武重旧厂房,若是改为民用住宅楼和商业办公楼,须要向政府补交一定比例的用地价差,补交款随着幢数和层数的增加,而随之增加。李氏因政府的要求修改,在原来商业铺位的基础上,新增的高级住宅楼,虽然售出收入归李氏所有,但不足以抵销,廉租房和低价房的建筑成本,此是吃亏之一,青年公寓被取代,无房可售无收入,此是吃亏之二,补地价随楼层增加,此是吃亏之三。在商言商,利润高于一切,吃亏吃到亏老本的程度,高人自然不肯爽快签约。
政府表示补交的用地价差,可商榷,但不能免除,地方财政的年收入,还不如李氏集团的
狡兔三窟(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