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与犯法之徒入狱无二。即使是罪犯,也有刑满释放的时候,也有部分权利,而我却没有任何出路,钱财物质,精神肉体,生老病死,统统都归他管,活着须为他争光荣,死后须为他脸上贴金。
林琪瑛说:《婚姻法》保障的人身自由,既有结婚的自由,也有离婚的自由呢,虽说是一夫一妻制,但并非一夫一妻终身制哩,合则继续,不合则离开嘛!
袁秋华说:夫妻之间的感情纠缠,经济纠纷,谁能说得一清二楚?谁又能撇得一干二净?
林琪瑛说:婚姻以感情为基础,发现男方有重大过错,许多女人没选择离婚,是因为财产分割方面会吃亏。容忍之后,再宽恕,再忘记,如果做不到,则终生痛苦,莫过于自饮*,终日过得不开心,钱再多又有何用?
袁秋华说:钱多钱少,根本不在我的考虑之列,我会养不活自己吗?问题是,我离开之后,儿子和侄女的权益,谁来维护与保障?
林琪瑛说:所谓权益,也无非是钱多钱少。有个故事,你应该听一听。外国某富翁,年过花甲,娶美少女为妻,但她不愿生孩子,始终避孕。后来,富翁病危,想到自己死后,年轻貌美的妻子,不仅能够得到巨额财产,还能够再嫁青年人,人财两不误,就心生愤恨。于是,立下遗嘱,将家庭财产,全部赠送给前妻和前妻所生儿女。
袁秋华说:家庭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他这样做,后妻岂不是不服?
林琪瑛说:富翁死后,后妻就跟前妻和前妻所生的儿女,打官司嘛。没想到官司,一打就是半个世纪,等她耗尽毕生精力,得到巨额财产,却已人老珠黄。最终,孤寡一生,死后,财产捐赠社会。
谈话(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