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少读书时,袁秋华就听说过“学好数理化,不如有个好爸爸“。同学中不缺工人子弟和干部子弟,他们营养充足,衣着时尚,自成圈子,玩的游戏,谈论的事情,都和农民子女不一样。生活条件的优越,直接确保他们的优越感,让他们瞧不起农民子女,嘲笑与鄙视变成家常便饭,开口即是“乡巴佬”,“泥腿仔”,“布鞋娃”,间或造成条件反射,嫌弃与厌恶变成日常相处理态度,动不动就当众提意见,要求换同桌,理由是“身子有汗气”,“鞋袜有臭味”,“头发长虱子”,“衣服爬臭虫”。
他们的头领是王子安,是镇长的少爷,读小学六年级时,曾经和袁秋华是同桌。因为他学习成绩总考倒数第一,袁秋华总考顺数第一,班主任依据先进生帮带后进生的惯例,安排俩人坐一起。学生当以学习文化知识为主,当以学习成绩优劣为评判标尺,王子安倚仗他老子的官势,却处处表达他的不服气,针对老师的安排背地里发牢骚,针对同桌公开搞人身攻击。
袁秋华的父亲因先是临时工,后是借代工,在镇政府便只有一间临时房,暂时安身,吃在食堂,没法带家属,袁秋华兄妹便跟母亲仍旧住在乡村(不是瑶山岛,岛山没学校,借住在外婆家),还是走读生。
镇中心学校还未曾设立寄宿制。她早上走五里路,到学校上学,中午跑五里路,回家吃饭,再跑五里路,回学校上学,下午放学,再走五里路回家。每天都要急急忙忙走二十里路,身上怎能没有汗气呢?情况和她差不多的乡村走读生,怎能鞋袜没有臭味呢?况且,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乡村孩子不具备吃闲饭的条件,放学之后,在带弟弟妹妹的同时,还要做家务,或上山去
少年同桌(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