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情,只能确定他正一动不动地看着我。
我真不知道那歹徒是何时戳中他的下腹,可是那一刀又不是我给他戳进去的。他那小司机正蹲他跟前打手机呢,他这样矜贵的主儿肯定死不了,于是我转过身就毫不迟疑地往回走了。
新买的大衣靴子是带不回了,真是可惜了我那珍贵的银子。回去的一路上我都在想,陈万钧这个点儿怎麽可能恰好出现在咱们小老百姓才爱逛的市井小巷子里,这厮不会是专门找人跟我演戏来的吧!可要是戏,这戏也演得太过了点儿,起码那血淋淋的液体不是假的。再说,陈万钧怎麽会闲着没事儿找人跟他演一出戏,他又不傻!
不过刚才那一口还真是解恨!早就想这样儿狠狠地报复他一回了。也幸亏他只穿了衬衣西装,要整件儿厚实的羽绒服,我还只能对着他那手臂干着急。记忆中他并没穿过什麽厚衣服,因为人那出入场所压根儿用不着那些东西。
我又发现一路上的人都用奇怪的眼神上下打量着我,于是我跟随他们的眼神埋下头。这才发现,米黄大衣的腰带那一块儿全被血染得殷红。我磨了磨发酸的牙齿,理智地认为陈万钧决不会就这麽就死了,他要真死了,我应该还会乐上个几天。
连着平静地过了两天,第三天我决定去面试新的工作。我妈说得很对,生活还得继续,即使我心里仍隐隐地难受,但日子总归是要过的。化了个淡妆,整了整衣服,我就斗志昂扬地准备冲下楼去。
开门儿后我被眼前的一团黑吓了一大跳。Fiona本来就生得黑,偏偏还穿了一身的黑衣黑裤,只除了吊在耳朵上的大耳环还算明亮。她看着我的表情十分不高兴:“小姐!你跟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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