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可惊讶。
方琤弯了弯唇角:“《合同法》的第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合同无效。”
“这份合同,是律所在嫌疑人的胁迫下签下的,符合无效合同的要件。”她解释,“而且监控录像和在场的警务人员都可以证明,合同是在受嫌疑人胁迫的情况下才签订的。”
许秉文恍然大悟:“难怪老大刚才让我打开监控的实时录像功能。”
“这是其一。”
方琤继续说:“还有,顾渊并不是律所真正的负责人,和律所没有半点的关系,所以,他的签名是无效的。当然,这有一定的法律风险,只是这一次是在种特殊的情况下进行的,一般情况,还是不要模仿为好。”
她稍作停顿。
“最后一点,顾渊刚才答应,在合同里写上免除嫌疑人的民事和刑事责任的条款。”
“但是,刑事责任,不是受害者说免除就能免除的。”方琤说,“刑事责任具有强制性,在我国,刑事和解的制度并不存在,受害者并不能想要撤诉便撤诉。”
胡可可若有所思:“原来是这样……”
顾渊打断道:“好了,既然已经收拾完了,就回去吧。”
一行人走出会议室,便看见陆嘉言提着文包,神色匆忙地走进律所。
“陆律师,你回来了!”
陆嘉言是跑回来的,微喘着气。
“抱歉,刚才在开庭,我出来接到小胡的电话,才知道律所里发生的事情。”
顾渊迎了上前:“陆师兄。”
“顾师弟,刚才我在电话里听说了,谢谢你……”陆嘉言上气不接下气
第100页(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