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铭说完就了李占妻子那天写下的证明。这让李占傻了眼,他妻子也没想到那天是被人设计了,现在也不敢不认,毕竟是她亲笔书写。现在要想鉴定一个人的笔迹,绝不是一件难事。
法官又让辩方律师对本案进行陈述。辩方律师是个中年人,他说了半天,说不出个所以然。法官就让他说重点,说与本案有关的事。他就像拉家常一样,细细叨叨地说着。法官打断了他的说话。
法官又问“公诉人还有什么要说的。”
“好的,法官大人,根据控方律法向我的材料,我认为,被告李占,致人重残,这里有相关部门的医学鉴定,曾欧成了二级残疾。并且被告态度恶劣,拒不交付伤者医疗费用,致使伤者没有得到及时治疗,成了重残,我认为,一点没有量刑过重,反而轻了。再加上被告反咬一口,诬陷对方家属大伤他一事,已经构成诈骗罪,我认为被告应该负刑事责任!我就作出以上陈述。”
辩方律师接过话去说“我认为不妥,你说我的当事人撞伤人一事,有何证据?”
公诉人没有回答这样的问题,他觉得现在还在提有没撞人一事,已经没有任何意义。
李铭说“请求法官大人,对方这个问题由我回答?”
法官说“请作答!”
李铭说“对方现在提出这样的问题,我认为是想否认撞人一事。问这个有何为证?首先,有交警的事故认定书,然后,我还找来了人证,也就是当天事故现场的目击者。”
李铭说着,就向老杨点了点头。
老杨从证人席上站了起来。法官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杨栋才!”
法官说
第152章 构成诬陷(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