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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大唐做可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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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2章 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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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视风险,多交保费。等到真正出了险,保险公司赔的钱比实际损失要大得多。这么一来,火灾反而成了有利可图的事情,工厂主甚至为了清除库存而蓄意防火。这就是典型的“道德风险”,显然李路想当然推出的保险制度显然不健全,让这种做法有了可乘之机。
    找出了问题,自然是需要进行改革,面对灾难,人们有两种选择:追究个人责任,或者同时追究制度责任。
    这两种选择都得到了帝国至尊李路的大力支持,首先李路清理了官场上一些昧着良心或者干脆就是收了林金辉这样黑心商人的黑钱的赃官,把这些敢于充当保护伞的人送上绞刑架。
    而对于火灾的第一负责人林金辉,他很荣幸的成为了李路司法改革之后,第一起大案的被告,碎叶府检察院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为主的七项罪名,向碎叶法院提起公诉,最后碎叶府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林金辉范危害公共安全罪,蓄意谋杀罪,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罪等五项大罪,数罪并罚,判处林金辉死刑,并没收全部财产。
    而作为从林金辉非法经营中受益的林家人则被剥夺了汉籍身份,他们一家被打入奴工营做苦力,在李路统治的大英帝国,可没有什么祸不及家人的说法,李路讲究的就是严刑峻法,他就是要用高的吓人的犯罪成本来威吓犯罪。
    至于制度追责,主要就是劳动立法和消防立法还有保险立法这三项,这三项里李路最关心的还是劳动立法,这是因为林金辉到死也认为他追求利润没有错,他不应该为那些逝去的年轻生命负责,这深深惹怒并刺痛了李路,因为这位本时空的大英帝国皇帝在他的前世就跟这样的血汗工厂打过交道。
    李路前世

第372章 罪恶(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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