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方面对此自是满意,在他们看来就算十年之后能达到五千元,可刘默已经用十倍的价格交了十年,完全够得上之后增长的差额了。
刘默要的就是这种效果,震撼,高调,在所有人都不明白时,形成一片叫声,哪怕这片叫声里全是骂他傻b的都无所谓,至少已经弄到人尽皆知。
有了这种良好的开端,以后就算有人想要从中作梗,也不好下手了。
你要加价——人家一开始就已经溢价十倍了,你还加个毛价。
你要高价抢包——当时人家以高出市价十倍的价格包下时,你干嘛去了,那时怎么不见你敢用十倍的价格包。
到时候,不用刘默说话,舆论自有导向。
虽然即使这么作,也不见得就能挡住那些宵小之辈,但至少起了一个防护作用,而且就目前来说,刘默也没有更好的办法。
这么作还有另一个原因,就是为了莫市长。
按照古有为的意思,别说五千一年的承包费了,就是原本的五百都不打算要的,想用直接就去用好了,虽说有讨好市长的心思在里面,但其实就算那么作了也算不上什么违规。
为什么这么说呢?
其实原因很简单,在这个除了山还是山的小镇上,山是最不值钱的,更何况还是荒山,有人也许会问,再不值钱那也是国有资产啊,这么说也没有问题,但那些资产指的是山上那些有经济价值的作物。
至于荒山,完全没有任何价值,小镇上的人除了刘默之外,绝对不会有第二个人愿意花这份钱的,想用直接去占了就是,政府对此也是不管不问的。
必竟遍地都是山,一座荒山没
第五十四章 刘默的算计(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