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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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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二章 封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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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外所有运河民船尽皆征税一事,内阁行文户部后已遭户科给事中胡大可驳回,理由是有违祖制、有损官体、有辱斯文、与民争利。臣敢问圣上是否收回圣旨,再行斟酌一番?”
    次辅王应熊出列奏道。
    大明的各科给事中可是位卑权重的典型代表,虽然品级只有七品,但有权封驳圣旨及内阁行文,是大明官场大小相制的重要手段。
    大明各科的给事中,掌侍从、谏诤、补阙、拾遗、审核、封驳诏旨,驳正百司所上奏章,监察六部诸司,n百官,与御史互为补充。
    朱由检闻听王应熊的奏报后,心中已是明白,这位户科给事中胡大可肯定是受人指使下,才动用手中极少使用的权利封驳自己的圣旨的,原因很简单,圣旨内容触犯了江南士绅们的利益。
    对于江南士绅来说,除官船外所有船只缴费一事尚能勉强接受,但圣旨中突然将钞关作为征收商税之所,这已是无法再忍之事。
    现行的钞关收费方式,是按类似于后世的过路费方式收取的。打个比方,一艘满载的商船由苏州起航,运载大量货物到京城售卖,全长三千多里的航程,每个钞关只需缴纳三两多的通行费,大钞关合计征收约为二十五两左右。
    这点费用对于那些一船价值上千两货物的商船来讲根本微不足道,对于朝廷来讲,一万艘船也不过征收了几十万两银子。
    但这次朝廷准备在钞关上加征商税,并且是二十取一,这对于江南士绅们来讲是绝不可接受的。
    这意味着一船价值两千两银子的货物,一次就要缴纳一百两银子的税,这不久等于朝廷从自家口袋里掏钱吗?大明享国两百余载,哪有如此昏

第二百二十二章 封驳(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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