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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娱之纵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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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六章 针锋相对与剪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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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几年与歪果仁打交道不少而恶补过的,但落实到合同这种极度严谨的文件上就有些无能为力。
    知道不能打肿脸充胖子的他直接将合同递给一旁的李缨,她是麻省理工的高材生,想来这点难度对她来说easy。
    “这份合约我无法接受,这跟我们之前商议的不同。”一脸怒容的李彧道。
    李缨看过合同后又请同来的律师给审查了一遍,然后才将合约的内容转述给李彧。
    此时李彧的怒火就有点压抑不住了,如果他签署了这份合约的话,那么他依旧是导演与编剧。
    但他将丧失作为导演最重要的权利剪辑权。
    在国内的电影行业实行的‘导演中心制’,电影是导演的艺术说的就是这种情况。
    而在好莱坞,往往实行的是《制片人中心制》,在一部影片的制作过程中,制片人掌控电影,从投资到剧本监督,从拍摄周期到最后的剪辑,再到上映、发行。
    好莱坞制片人的权利要远远大于导演,同时又对市场、资金、资源等非常清楚,他们投资影片的目的就是为了赚钱。
    为了影片的商业考虑,他们就会对电影大动‘剪刀’。
    这也是好莱坞能够成功的原因之一,因为大多数大卖电影里面的套路都是经过多次市场的检验,是受到观众追捧的原因。
    很多好莱坞影片也有了一个亲切的称呼“爆米花电影”。
    一般来说剪辑一部电影分为三步,第一步叫‘剪辑师剪辑版’,也就是粗剪版。
    第二步就是‘导演剪辑版’,导演在粗剪基础上,按照个人的艺术表达,尽情发挥。
    第三步就是制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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