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庶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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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瑞任上的“种肥田不如告瘦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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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诏书“官民田地有荒芜者召人佃种,官田准民田起科;无人种者,勘实除豁租额。”
    臣勘得昆山等县,民以死徒,从军除籍者三万三千四百七十二户,所遣官田召人佃种,应准民田科者二千九百八十二顷。其间应减秋粮一十四万九千五百一四石,已口申达户部未奉处分。况官田有没入海者,粮额尚在,乞皆如诏书除豁。
    (宣德七年六月)乙已敦谕行在六部都察院曰朕为天下主,惟欲天下之人皆安生乐业,故选贤任能,命之绥抚。又数颁玺书覃布宽恤。
    盖惓捐以求民安,向为所任不得其人,百姓艰难略不衿念,生事征敛,虐害百端,致其逃徒,弃离乡土,栖栖无依。朕甚悯之,已专遣人招抚复业,优免差役一年。
    今闻得诸司官吏仍有不体朕恤民之心,恣意擅为复业之民,来归未久居庐舍,耕无谷种,逼其补纳通租,赔偿倒死孳死马骡牛羊,科派诸色颜料,刑驱威迫,茶毒不胜。此皆任不得其人也,其速行诸司厚加抚恤复业之民,不许一毫搅扰,仍依前救优免差役,所通租税、孽生等项悉与蠲免。
    巡按御史、按察司官廉察各府州县官吏、里老剥削贪酷及官员军民之家取索旧债、虐害复业之民治以重罪。如廉察不严,坐视民患者罪同。其各勉之,以副朕怀。(《明宣宗实录》卷91)
    可见至少在宣德七年就已经有诏令允许百姓开垦“官民田地有荒芜者”。按照规定,“复业之民”实际上就“占有”了这些田地,并享受诸多优惠政策,如优免差役、蠲免所通租税、孳生等当然其后免不了要有田产的“买卖”。
    更值得注意的是景泰、天顺年间在江南地区具有特别的意义。滨

海瑞任上的“种肥田不如告瘦状”(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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