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庶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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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瑞任上的“种肥田不如告瘦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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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敦俊认为江南的农田开发,到明初已基本结束;但大规模的农田改良,却到15世纪中叶才开始,而大体结束于17世纪中期。15世纪中期以前江南的土地开发,以扩大农田面积为主要目的,故滨岛敦俊称之为“外延式开发”;15世纪中期以来的农田改良,滨岛氏称之为“内涵式开发”。(《土地开发与客商活动——明代中期江南地主之投资活动》)
    那么我们有理由认为,在他们的“四世祖与五世祖”至徐阶案发生的隆庆三年这样一百多年间,“争议”中的田土是经过了改良的。土地的改良意味着粮食产量的增加,当然他们也希望从中分得一杯羹;俞显卿文中所提及“工本”也就是拥有“田面权”的意思。
    如果上述结论成立的话,那么“地主——佃户”关系将因为“田面权”的出现,而演变为“田底主——田面主”的关系。问题的关键是“地主”是否承认“田面权”的成立因为这涉及明显的利益分配问题“田面权”能否被承认,则意味着对新增粮食的不同分配方式,这恐怕是争论双方都清醒意识到的(并且也是面对海瑞的第一个解决方案“减租”,徐阶极不认可的经济原因)。
    一旦双方陷入僵持阶段,“佃户”通过打官司的方式极有可能获得官府对“田面权”的承认,从而占据优势,这恐怕是“种肥田不如告瘦状”真正用意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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