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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明军饷转运与理饷官员贪腐之弊端——以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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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武元、中书陈献谟”,庚子载兵科给事中李鲁生云“闻海外恍解官恒以饷银置买货物,携至军中,折算取利,恶在其一金得一金之用哉”。
    卷57天启五年三月壬戌,兵部覆登抚武之望疏云登莱武官丛聚,“非坐登买米则奉文领银,最可恨者,本以军需为名,而银既到手,辄自花销,本以差解为任,而一出都门,遂难诘问。开鞘盗银,诱骗商货,强夺民船,违禁私贩,诚有如抚臣所言者”
    卷62天启五年八月丙戌载,“上念海外兵士乏饷,发帑金二十万,遣官曹维信、郝国儒等解赴东镇,维信等颇有侵没”。
    解官盗银,毛文龙却“以诸臣航海艰苦,不录其过,疏请下部优擢,为王事贤劳者劝”。
    这种暧昧态度遭到熹宗反对“此番盗去银六千两,如何含糊不明,以后差官解银到彼,必验数实收奏报,有携带货物抵银者,不许容情滥收,以虚朝廷优恤孤军至意”。
    卷65天启五年十一月甲寅载,毛文龙弹劾“游击朱家龙在海外带去银两,及在登冒支饷银共二万六千两,贿嘱在登乡绅,营升旅顺副总。臣差官调之,以追其银,乃惜情面者反为之游扬奖借,保全其首领”,毛文龙之意据《明熹宗实录》编者称“大抵语多侵登抚”(登抚武之望与毛文龙此前在召买商货事上闹了矛盾,所以毛文龙说的侵没饷银之事未必属实。)
    其最大款者,从天启二年至天启六年,户部声明发过饷银一百一十八万两,但是毛文龙声称只有收过五十一万余两(不含天启六年,该年实收二十万七千余两),这四十七万的巨大亏空毛文龙称是由于天启四、五年间理饷官员的侵盗。
    天启六年八月,他

晚明军饷转运与理饷官员贪腐之弊端——以毛(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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